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宣传月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6

各党总支、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2]3号)文件精神,做好《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宣传月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将吉林省职业教育宣传月与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相衔接,现将我校2022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1.时间:2022年5月15日—6月15日。

2.主题:技能:让生活更美好。

二、主要活动

2022年职业教育宣传月与职业教育活动周衔接,落实《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设立职业教育宣传月的通知》(吉教职成[2015]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请各党总支、各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重点开展以下宣传活动。

(一)全省性活动

责任部门:宣传部

组织落实、承接国家有关部门、省教育厅开展的相关活动。

(二)常规活动

各党总支、各部门要根据宣传月主题和上级部门相关工作安排,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宣传月相关组织工作。

1.开展“云上课堂”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部门:宣传部

面向新时代新征程,集中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制定印发的一系列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学法知法,以法治推动职业教育发展。

2.开展大国工匠、技能大师(名师)、劳动模范“线上校园行”活动

责任部门:教务处、宣传部、校团委、各院部

坚持以模范典型为重点,大力宣传职业教育领域涌现的“时代楷模”“最美人物”及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技能名师、长白山技能名师、劳动模范、世界技能大赛选手、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先进事迹,向全社会讲述职业院校学生成长成才、良师育人、创新创业、改变农村风貌和社会捐资助学等好故事,集中宣传展示职业院校师生风貌,宣传推广职业教育的良好形象。

3.开展“网上开放日”及校园文化节活动

责任部门:校团委、招生就业处

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师生校园文化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学生感受到现代职业教育的理念和魅力,让家长体验到职业教育的内涵和功能,让社会全面了解职业教育的办学特点和师生风貌,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三)特色活动

1.职业教育支撑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实践

责任部门:宣传部、教务处

宣传近年来我校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重点宣传职业教育在服务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服务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美好生活中的积极贡献、重要作用和典型实践。

2.开展“红旗工匠”职业体验活动

责任部门:宣传部

聚焦吉林一汽红旗品牌,宣传职业教育服务制造强国战略,弘扬为国为民的担当精神、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诚信为本的职业精神,讲述具有吉林特色的“红旗工匠”故事,开展特色职业体验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聚焦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各院部进一步强化学生思想引领,精心组织好职业教育宣传月,不断提高学生的社会荣誉感,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二)严守纪律要求

各党总支、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疫情风险,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三)及时总结报送相关材料

1.职业教育宣传月期间,各党总支、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上报典型案例、稿件、照片、视频等资料,宣传部利用多种平台进行宣传,并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2.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党总支、各部门要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宣传部王楠17743002920,电子邮箱157378596@qq.com

宣传部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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