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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号)要求,按照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总体部署,决定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的意义
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全国普通高校创新调查是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实施办法》(国科发创〔2017〕96号)提出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普通高校创新调查,有利于全面、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高校创新活动情况,为科学制定创新规划政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和服务。
二、 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为2021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情况、师资队伍与社会服务、产学研合作科研创新以及创新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情况。
三、 工作要求
按照上级要求本次填报采用纸质报表的方式进行,请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2021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填报工作,到善教楼1108办公室领取纸质版表格,于2022年3月7日下班前将部门领导签字纸质版送回。
涉及部门如下: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成人教育部。
咨询电话:84825276
学校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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