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2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


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号)要求,按照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总体部署,决定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的意义

国家创新调查制度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全国普通高校创新调查是国家创新调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创新调查制度实施办法》(国科发创〔2017〕96号)提出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普通高校创新调查,有利于全面、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高校创新活动情况,为科学制定创新规划政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和服务。

二、 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为2021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情况、师资队伍与社会服务、产学研合作科研创新以及创新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情况。

三、 工作要求

按照上级要求本次填报采用纸质报表的方式进行,请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2021年度普通高校创新信息采集报表》填报工作,到善教楼1108办公室领取纸质版表格20223月7下班前将部门领导签字纸质版送回。

涉及部门如下: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成人教育部

 

咨询电话:84825276

 

 

学校办公室

20223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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