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考核组:
按照上级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相关要求及《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岗位考核实施方案》(长医高专党字[2020]2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2021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
《2021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方案》及相关附件已上传至人事处下载专区,请各单位(部门)、考核组自行下载,遵照执行。
人事处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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