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公  示

发布日期:2021-12-21

根据长春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第三十届长春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学校将组织参评第三十届(2021年度)长春新闻奖按文件要求,每所高校可以报六个作品,其中文字类四个,新媒体类2个,经宣传部初审,报送主管校领导批准,确定六个报送稿件,具体如下:



按照长春新闻工作者协会要求,现进行报送稿件参评前的公示,公示时间:20211221——1225日,公示期间全校师生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拔打电话反映情况,联系电话:84825226。

传 部

            20211221

 

上一条:关于上传2022年寒假值班表的...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保密教育专项培...

版权所有: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1)互联网信息中心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吉ICP备090026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