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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学校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学校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审核本部门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既要保证信息的开放性,又要保证信息的适宜性,指派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清单相关内容的上报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部门要对照《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任务分解表》(附件1),梳理本部门2021年需要公开的内容,将本部门负责的每项信息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地上传至校园网信息公开栏目处,公开内容需经部门领导、主管校领导审核后方可上传。
三、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清单相关内容的上报工作,切实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有力推动学校依法治校和学校事业的发展。
四、注意事项
1.上报材料中统计数据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上传公开资料,请将word版转成flash版(发布页面自带此工具),如需提供技术支持,请联系图书信息部,联系人:史丽雯,联系电话:84825243。
2.请各部门于12月22日(星期三)16:00前将本部门信息公开内容上传至校园网信息公开栏目处,同时将信息公开内容的电子稿发送至学校办公室孙晖处,电子邮箱:2713125@qq.com,纸质版送至学校办公室档案信息中心(善教楼1108室),联系电话:84825276。
附件:《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任务分解表》
学校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任务分解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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