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收取健康学校试点及营养健康食堂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9

关于收取健康学校试点及营养健康食堂

工作总结的通知

 

应上级机关要求,根据《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方案》(长医高专校字〔2021〕91号),收取健康学校试点及营养健康食堂工作总结及照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内容

健康教育制度建立及课程开展情况。负责部门:教务处

主题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负责部门:宣传部

社团、讲座及相关活动开展情况。负责部门:学生处

食品安全、膳食营养保障、卫生环境建设开展情况。负责部门:总务处

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开展情况。负责部门:社区医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开展情况。负责部门:保卫处

运动保障完善情况。负责部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公共学科)

二、报送时间

请以上部门、单位于12月1日(星期三)下班前将纸质材料送至善教楼110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825095969@qq.com,联系人:陈曦(84825104)

三、相关内容可参考省疾控制定的《国民营养重大行动实施指南(2021)》(附件)。

学校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 《国民营养重大行动实施指南(2021)》.pdf

上一条:关于公布2021年校级“课程思... 下一条:关于报送2021年度工作总结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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