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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收取健康学校试点及营养健康食堂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9
关于收取健康学校试点及营养健康食堂
工作总结的通知
应上级机关要求,根据《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方案》(长医高专校字〔2021〕91号),收取健康学校试点及营养健康食堂工作总结及照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内容
健康教育制度建立及课程开展情况。负责部门:教务处
主题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负责部门:宣传部
社团、讲座及相关活动开展情况。负责部门:学生处
食品安全、膳食营养保障、卫生环境建设开展情况。负责部门:总务处
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开展情况。负责部门:社区医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开展情况。负责部门:保卫处
运动保障完善情况。负责部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公共学科)
二、报送时间
请以上部门、单位于12月1日(星期三)下班前将纸质材料送至善教楼110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825095969@qq.com,联系人:陈曦(84825104)。
三、相关内容可参考省疾控制定的《国民营养重大行动实施指南(2021)》(附件)。
学校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 附件【附件 《国民营养重大行动实施指南(2021)》.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