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5


 

各部门单位

为推进学校党政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公文办理

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文件归档。

一)收文办理

各部门、单位收到的外单位来电来文、通过上级对口业务部门微信群、QQ群、邮箱等收到的和校外带回的正式文件以及涉密文件,应一律交由学校办公室登记严禁各部门、单位在收文后自行运转处理。

收文办理由学校办公室挂签报校领导审阅签署办理意见后,学校办公室以文件阅办单通知承办部门按照办理意见进行处理。件办理过程中,承办部门要及时将文件阅办单返还学校办公室办结

(二)发文办理

发文审批单(包括组干字、纪字)和红头纸(包括组干字、纪字)由学校办公室印制。

 1.以“中共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文件”“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文件”版头发文流程:

 部门拟稿、填写发文审批单拟稿部门负责人审核拟稿部门将发文审批单、发文草稿(电子版)等材料送办公室秘书科→办公室主任复核→办公室负责呈送校领导审签或签发→办公室负责编排文号、印发盖章、立卷归档

 2.以“中共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组织部文件“中共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版头发文部门(组织部、纪律检查室)可自行流转办理,报学校办公室备案,具体流程:

 部门拟稿、填写发文审批单→部门负责人核、复核分管校领导签发→部门编排文号、印发盖章、学校办公室备案、立卷归档。

 3.以“中共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版头发文,不带文号,具体流程:

 部门拟稿→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发→部门印盖章、立卷归档。

(三)文件归档

 除组干字、纪字文件由发文部门归档,凡以学校党政名义、机构代字发文(包括发文审批单发文草稿正式文件)和收文(包括文件传阅单、办单和原文件)纸质(包括电子版)材料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归档管理。

 二、公文保密管理

 全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文(包括纸质公文和电子公文)保密工作。报送公文时,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准确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重要的保密性公文报送、传阅,要做到专人、专办。要严格按照《保密法》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学校涉密公文保密工作,严禁公文乱放乱传和失泄密事件发生。严禁在联网计算机、非专用存储设备上保存涉密文件、涉密邮件等。严禁在个人工作记事本中记录涉密信息。

 三、提高重视程度

 全校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文件报送和收文发文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文件报送和收文发文管理的严肃性、统一性和规范性。全校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文件报送和收文发文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办理文件报送和收文发文管理,切实提高文件报送和收文发文管理质量和效率。

 四、落实督办责任

 学校办公室承担上级文件和校领导批示事项的督办工作,要建立上级文件和校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台账,定期梳理、动态调整,及时跟踪了解办理进展情况,指导、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将上级文件和校领导批示件按要求办结,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能落实。全校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负责办理,不得延误、推诿,要建立文件和批示办理台账,定期对承办的文件和批示进行清理检查,防止拖延、漏办现象发生。

 发文审批单填写要求和发文草稿格式要求及模板可在学校办公室-下载专区-综合服务一栏下载。相关事宜可联系办公室秘书科,联系电话:84825104。

 

 

 

学校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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