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4

关于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今年124日是第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二十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按照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任务安排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将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做好宪法学习宣传,推动全校师生树立宪法意识与法治理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制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

二、学习范围

全校师生

三、学习方式

1.教职工: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

2.学生:学生处负责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可以将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知识竞赛等活动中。

四、学习要求

1.请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到各种活动载体中,着力培育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2.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做好材料收集与活动总结;

3.活动材料(学生活动照片、视频、2000字活动总结报送时间:123日前,报送地点:善教楼1107室。

联系人:张淼   电话:84849698

 箱:280270315@qq.com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知识与常识

2.《宪法学习内容》

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4.“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学习材料

学校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知识与常识.docx

 附件2 宪法学习内容.doc

 附件3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doc

 附件4 “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学习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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