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2021年末财务封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6

关于2021年末财务封帐的通知

 

全校教职工:

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及长春市卫健委财务决算要求,计财处定于1215日封帐,进行全年账务结算。20211216-202215日不办理任何业务,请大家严格按时间要求办理业务。

现提前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借款业务(含历年)没有及时清算的,尽快还款、报账(201711日之后产生的往来款,如不能清账,请写明不能清账原因,部门负责人及主管校领导签字后交到计财处);

二、有收入业务的部门,请于封账前将收入款项收、缴完毕;

三、年末需要支付各种费用的处室,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财政局政府采购网将于1210日封网,请涉及政府采购付款业务的部门126日前到计财处完相关报销业务;

五、各位教职工提前办理饭卡预存;学生提前办理网费预存。

六、2021年票据必须当年报销,2022年不予报销跨年度票据。

特殊强调:因今年财政支付系统更新,请大家严格按照时间办理业务。

计划财务处

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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