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公告通知
关于2021年末财务封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6
关于2021年末财务封帐的通知
全校教职工:
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及长春市卫健委财务决算要求,计财处定于12月15日封帐,进行全年账务结算。2021年12月16日-2022年1月5日不办理任何业务,请大家严格按时间要求办理业务。
现提前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借款业务(含历年)没有及时清算的,尽快还款、报账(2017年1月1日之后产生的往来款,如不能清账,请写明不能清账原因,部门负责人及主管校领导签字后交到计财处);
二、有收入业务的部门,请于封账前将收入款项收、缴完毕;
三、年末需要支付各种费用的处室,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财政局政府采购网将于12月10日封网,请涉及政府采购付款业务的部门12月6日前到计财处完相关报销业务;
五、各位教职工提前办理饭卡预存;学生提前办理网费预存。
六、2021年票据必须当年报销,2022年不予报销跨年度票据。
特殊强调:因今年财政支付系统更新,请大家严格按照时间办理业务。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1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经费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度下半年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