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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及要求
发布日期:2021-10-09
各单位、部门: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吉林省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请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网上自主报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及要求》。特别提示:网报时间段:2021年10月10日08:00——2021年10月22日17: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人事处
2021年10月9日
-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及要求.zip】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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