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及要求

发布日期:2021-10-09

各单位、部门: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吉林省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请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网上自主报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及要求》。特别提示:网报时间段:2021年10月10日08:00——2021年10月22日17: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人事处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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