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教师的培养,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建设一支高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同时充分发挥各专业资深教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实施办法》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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