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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业(群)带头人和负责人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教职成〔2020〕7号)、《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方案》(校字〔2020〕42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专业(群)带头人和负责人在专业建设中的作用,促进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创造和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学术氛围,打造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教学团队,选拔具有良好师德师风、在专业领域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对专业的建设和发展起到带头和引领作用的高素质专业(群)带头人和负责人。经学校研究通过《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业(群)带头人和负责人遴选管理办法》(长医高专校字〔2021〕57号),现计划开展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业(群)带头人和负责人遴选工作。请各院部按照管理办法具体条件进行选拔。上交材料时间截点如下:
一、7月16日上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
二、开学后一周内,由各院部初审后上交《申报表》(附件2)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准备进行校级复审。
三、学校复审通过后,再次组织拟聘专业(群)带头人填写《目标管理责任书》(附件3)
材料上交邮箱:741174232@qq.com
负责人:汪岩
电话:0431-84825103 17743002369
附:关于印发《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业(群)带头人和负责人遴选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医高专校字〔2021〕57号)
附件1: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业(群)带头人/负责人汇总表
附件2: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业(群)带头人/负责人申报表
附件 3: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业(群)带头人目标管理责任书
双高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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