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已将文件上传至学校办公室-综合信息-校字发文一栏,请自行下载。
学校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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