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第12次校长办公会通过《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决定从2021年6月18日开始试行。已将文件上传至学校办公室-综合信息-校字发文一栏,请各部门、各单位自行浏览。
学校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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