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通 知

发布日期:2021-06-03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高考期间师生诚信教育工作要求,为防止发生高校师生参加高考作弊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现要求如下:

一、各部门要深入开展诚信考试教育。要让每位教职工充分知晓作弊入刑和参与高考作弊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坚决防范考试作弊行为,严厉打击“助考”犯罪活动,任何人不得组织或参与高考作弊活动。

二、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宣传工作,自觉抵制作弊行为,杜绝我校学生参与替考、助考、作弊、贩卖作弊器材等违纪违法行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三、加强监察和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从快从严处理,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431-84825101



学校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发布 2021 年... 下一条:关于公共学科党总支更名的通知

版权所有: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1)互联网信息中心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吉ICP备090026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