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享受长春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推荐孙莹同志申报2021年享受长春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评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5月13日-2021年5月19日(五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及人事处反映,电话:84825101、84825102。
人事处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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