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工:
依据新个人所得税法,3月1日开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按照经开税务局要求,我校教工在5月11日至5月31日这一专属时间段办理年度汇算。
教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如有特殊事项请联系计财处吴自宏老师。
请大家按时办理汇算,如因未清算而影响个人信用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84825113
计 财 处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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