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更新的通知
全校教工:
按照税法要求,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纳税人每年都提交一次。2020年12月31日前,请对2021年扣除信息(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进行更新并确认。纸质版确认单开学后由部门统一上交到计财处。
2021年度个税专项扣除确认.docx
计财处
2020年12月26日
上一篇:关于学校科级机构调整的决定
下一篇:关于假前对全校安全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