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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2021年寒假教职工出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2
关于2021年寒假教职工出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学校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 进一步巩固我校秋季学期防疫成果,现对2021年寒假(2021年1月1日—2021年2月28日)学校教职工出行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出市”的原则,确需外出离开长春市(双阳区、九台区、农安、德惠及榆树除外)的需逐级审批、校长签批,报人事处备案。出行人员要如实填写目的地、往返行程、健康状况等信息,严禁瞒报。
二、对于中高风险地区返长师生员工,要求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三、假期出行人员,需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出行请假审批表》(人事处下载专区),放假前报人事处;
四、假前未能完成审批手续的人员,需至少提前两日完成在线审批手续,电子版报人事处;联系人:林琳,QQ:77540151.
五、继续坚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体温异常者要按照程序及时上报,并由各部门兼职信息员在“教职工健康日报群,群号:695807994”报送信息。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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