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2021年寒假教职工出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2

关于2021年寒假教职工出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学校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 进一步巩固我校秋季学期防疫成果,现对2021年寒假(202111日—2021228日)学校教职工出行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出市”的原则,确需外出离开长春市(双阳区、九台区、农安、德惠及榆树除外)的需逐级审批、校长签批,报人事处备案。出行人员要如实填写目的地、往返行程、健康状况等信息,严禁瞒报。

   二、对于中高风险地区返长师生员工,要求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三、假期出行人员,需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出行请假审批表》(人事处下载专区),放假前报人事处;

   四、假前未能完成审批手续的人员,需至少提前两日完成在线审批手续,电子版报人事处;联系人:林琳,QQ77540151.

   五、继续坚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体温异常者要按照程序及时上报,并由各部门兼职信息员在“教职工健康日报群,群号:695807994”报送信息。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上一条:公示:关于长春新闻奖报送作品... 下一条:“广告公司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版权所有: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1)互联网信息中心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吉ICP备090026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