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公告通知
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3
通知
按照11月12日市卫健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内容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请各部门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工作,能整改的请各处室(院部)立刻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自查时间为11月13日-11月19日,11月20日由李银山副校长带领相关部门对全校进行安全检查。望各部门高度重视,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自查自纠和督导抽查,确保源头不出任何问题。
校园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11.13
上一条:关于转发《关于申报 2020 年... 下一条:关于吉林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