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长春市青年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选拔表彰工作的通知
根据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长春市青年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选拔表彰工作的通知》(长人社{2020}26号)精神。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于2020年11月9日下班前,将申报名单和主要业绩材料报至人事处(善教楼904室)。
详见人事处下载专区《2020年长春市青年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选拔表彰工作通知》进行相关准备。
人事处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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