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部: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学校建立督学队伍,为保证督学有序开展工作,制定《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督学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现上传学校办公室-下载专区-学校发文一栏,各部门自行下载,遵照执行。
学校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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