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处(室)、馆:
根据《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规定,由学校党委提名,学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通过,关于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任命决定如下:
学校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上一篇: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杜林同志任职的决定
下一篇:中共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调整领导成员分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