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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2
关于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通知
全校教工:
依据新个人所得税法,3月1日迎来新税制实施后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按照经开税务局要求,我校教工在5月11日至5月31日这一专属时间段办理年度汇算。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教工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学校代办年度汇算。
(一)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您可以请单位帮助代办年度汇算,也可以请教单位如何通过手机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办理。如您选择单位代办年度汇算,需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同时,如您还有单位以外的收入,或者单位不掌握的扣除项目,需一并提交单位,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如需单位代办,请联系计财处吴自宏老师。
电话:18088665017
QQ: 916269257
微信:18088665017
附件:
计财处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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