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公告通知
关于填报2020年个税附加扣除的说明
关于填报2020年个税附加扣除的说明
全校教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为做好全校教工个人所得税2020年的预扣预缴工作,确保您2020年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现就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的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1、2019年12月20日前,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并注册用户名,设置密码(牢记密码)。更新个人所得税APP,对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操作。
2、2019年已经填写专项附加扣除,2020年在2019年基础上继续申报,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
3、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修改的,参考附件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操作流程。
2019年12月20日前对2020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请抓紧时间进行确认工作。
个税扣除信息关系的填报,关乎每个人的收入,请大家互相帮助,填报成功!
计财处
2019年12月12日
上一条:我校“赴荷兰、德国医护教育... 下一条: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