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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2019年末财务封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8
关于2019年末财务封帐的通知
全校教职工:
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及长春市卫健委财务决算要求,计财处定于12月15日封帐,进行全年账务结算。
由于今年是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第一年,有些国家政策不明晰,年末要根据财政要求统一进行账务处理,2019年12月16日-2020年1月5日不办理任何业务,请大家严格按时间要求办理业务。
现提前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借款业务(含历年)没有及时清算的,尽快还款、报账(2017年1月1日之后产生的往来款,如不能清账,请写明不能清账原因,部门负责人及主管校领导签字后交到计财处);
二、有收入业务的部门,请于封账前将收入款项收、缴完毕;
三、年末需要支付各种费用的处室,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财政局政府采购网将于12月10日封网,请涉及政府采购付款业务的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报销业务;
五、2019年票据必须当年报销,2020年不予报销跨年度票据。
计 财 处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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