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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中秋、国庆节临近,为持之以恒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净化党风政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纠治“四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及各类购物卡、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有价证券等;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宴请;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大操大办婚丧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接受高档消费娱乐活动。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部门负责人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既要模范遵守廉政规定,又要认真履行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把落实中秋、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
学校纪委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一经查明,严格问责追究,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监督电话84825101。
中共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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