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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一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一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根据《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一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吉教科研字〔2019〕1)文件要求,学校组织评奖申报工作,申报通知及相关文件已经传至教育教学网—教科研文件栏目,请申报人员仔细阅读,具体上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7年4月至2019年4月期间,学校职工在教育科研方面正式出版的著作和公开发表的论文、调查报告等。
二、申报要求
1. 每人限报著作、论文(含调查报告等)各一项;
2. 两人以上合作形成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主编)牵头申报。著作类成果限报主编、副主编,最多为3人,论文类成果限 报第一、第二作者;
3. 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整体参评。在未完整出版情况下,单册不能参评;多人合作的丛书可以整体参评,也可以经过主编和全书编委会的同意并且出具证明,单册参加评奖。丛书如果整体参加评奖,以丛书主编为主申报,单册参评以单册作者(主编)为主申报;
4. 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撰写并发表的成果,应译成汉文申报;
5.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
(1)非教育科学研究类成果;
(2)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包含的论文;
(3)已经在相当于或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工作中获奖的成果;
(4)著作权等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成果;
(5)教材(包含校本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
(6)未经学校认定的学术论文或成果。
三、奖励类别及等级
1.本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每类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2.对吉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者颁发证书,其中对于合作研究成果,只向主研人员颁发证书。
四、申报材料要求
1.隐去作者、单位等相关信息的“成果”1 份。(论文类成果复印件即可,仅复印内文部分;著作类成果需提供著作原件2 本,其中包括隐去作者、单位等信息的原件一本)。
2.申报材料册1 本。主要包括:
(1)《吉林省第十一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2)成果复印件。论文类成果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内文;著作类成果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等;
(3)相关支撑材料证明。如:知网检索页(含被引、下载次数等),以及课题、获奖、转载、被采用证明等,复印件即可。
3.各院部或处室统一交汇总表一份。
五、申报要求
1.截止时间为:2019 年6 月19 日。
2.电话:0431-84825116 联系人:张镝
教务处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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