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从本月开始,校内绩效标准执行2019年4月29日教代会通过的《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试行)》,同时补发1-4月绩效差。1-4月请假人员按在岗时间补发;1-4月职务变动人员,按相应职务分段补发,我校教职员工可登陆校园网工资查询系统进行查询,如有问题可咨询人事处,咨询电话:84826461 。
另:1.因一年一度养老保险基数的调整,编外聘用人员从本月起工资中养老和失业保险扣款都相应发生了变化。本月工资中补扣项为2019年1-4月养老和失业保险。
2.按照校长办公会决议,2019年1月起,编外聘用专职辅导员绩效工资略有上浮。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0一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