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向省教育厅报送公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3

处(室)、院(部、中心)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从即日起,凡向省教育厅报送公文(非密、非敏感事项)均通过教育厅办公系统报送,其中,请示公文需连同厅业务处室沟通情况一并报送。

因此,如需向教育厅报送公文的部门,请提前与厅有关业务处室沟通,同意后,交由学校办公室正式行文报送

学校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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