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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快讯
学校开展实验(实训)安全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排检查工作的通知》、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实验(实训)安全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实验(实训)安全检查部署会安排,5月18日,副校长孙莹带领教务处副处长张虹、张义英对各相关院部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孙莹一行人先后到临床实训中心、基础医学部和药品食品学院,重点检查三个部门按照省教育厅下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验项目表(2021)》进行自查和落实整改的情况,检查采取审查材料和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经过检查,三个部门均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查,形成了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报告,并建立了台账。对于自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未能马上整改的也正在解决处理中。从查看的材料内容来看,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各有特点和侧重;日常实验(实训)室管理和检查记录清晰,安全教育等形式多样等等,但是在材料规范化整理方面,各部门之间还存在一定的差异。
孙莹强调,各相关部门一定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组织,按照上级部门的标准健全和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制度落实到实际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
下一步,学校会对实验室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和落实情况进行再次督查。安全工作无小事,我们要保持警钟长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师生提供安全的教学环境。(文:张义英 图:宋佰慧 审核人:张虹 教务处供稿)
教务处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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