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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市政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7-10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市政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M-2015-07-706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市政道路工程已由长春市财政局采购办以JM-2015-07-70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市政道路工程;

2.2 工程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77 号;

2.3 施工日期:201587日至2015825日,总工期19日历天

2.4 工程招标控制价:¥ 2536448元(含暂列金220000元)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据吉建管【20159号文件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应承担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二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近三年(2012-2014)至少有二项类似的工程业绩;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备案;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710日至20157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14楼招投标部,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方可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7309:30时,接收地点: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1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3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77 号                     

联系人:  刘铁英        

电话:  0431-8482512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714

联 系 人:刘洋

联系电话:0431-8180810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市财政局采购办   0431-89865657

2015年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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