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定
 

校园网用户上网规定

发布日期:2011-09-16

校园网用户上网规定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法律法规》。

2. 遵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

3. 局域网的用户不得自行更改管理员分配给您的IP地址。

4. 安装后配置好的参数用户不得擅自更改。

5. 切记不要将用户名和口令转给他人使用。

6. 不要试图登录未经许可的计算机和他人的用户名,一经发现取消使用资格。

7. 使用软件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条例。

8. 不要随意更改软件设置,以免破坏微机使用环境,影响您的使用。

9. 用户离开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三个月后,用户名将被取消,如有特殊要求请提前提出申请。

10. 使用中出现问题请勿更改软件配置、硬件连接线。请与系统管理员、网络中心联系。

11. 严禁在校园网上随意发送商业广告和产品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使用资格。

12. 各行政处室、系部的领导,有责任教育本部门人员遵守本规定。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网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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