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
 

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8-08-10

理念 -- 举贤使能 才是用

构:构建、建立。 求实:讲求实际 求真务实。风:风气,即我们的全部工作都要从实际出发,形成实事求是良好风气。

建:建立。 和谐:配合的适当。和谐校园指体现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稳定有序的氛围。


组织部是学校党委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管学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党校、组织员办公室、人才工作办公室挂靠在组织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及学校党委决定,调查研究有关党的组织工作方面的情况,制定组织工作计划,提出完成党的组织工作任务的具体措施,经学校党委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2.协助党委做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评估、评优和表彰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

3.协助党委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组织生活等情况。

4.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党员发展工作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5.协助党委做好处级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调整、配备、管理、考核和处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科级干部培养、教育和选拔任用工作。

6.负责处级、科级干部档案的管理和干部统计工作。

7.负责党员档案等相关资料的审查;负责党员党籍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接待办理外调、函调和党内统计等工作。

8.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计划财务处协助)和使用。

9.协助党委办好学校党校,做好党员发展对象、党务工作者、干部的学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10.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校级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培训和相关材料的上报等工作;负责校级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和管理工作。

11.负责干部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抽查核实工作;

12.负责处、科级干部因私出入国(境)审核、管理工作。

1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和校党委成员保密教育、管理等工作。

14.负责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和外调接待工作。

15.协助党委做好党建相关工作的调研工作,适时召开专题议党会议。

16.负责本部门和学校网格化责任管理区域的安全四防工作。

17.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1)互联网信息中心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吉ICP备090026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