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社科司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8

关于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社科司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项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现组织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项申报工作各部门组织好教师认真阅读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社科司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403/t20240319_1121202.html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项目

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403/t20240319_1121205.html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

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403/t20240319_1121209.html

(四)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

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403/t20240319_1121208.html

请对应不同项目仔细参看申报通知,下载相应文件,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二、申报说明

(一)课题级别

本项目按照《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育教学项目及科研成果认定标准(试行)认定为二级课题。

(二)课题类别

本次申报课题为社会科学研究课题。

(三)经费支持

学校按照《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2025年度学校资助科研经费标准》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选题初审

2024年4月3日前,《课题申报汇总表对应网址下载以部门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两日内,学校组织专家初审,反馈选题修改意见。

项目申报

1.2024年4月16日前根据选题评审意见,撰写申报文本,注册并登录申报平台,填写申报信息并提交。

2.2024年4月17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纸质版材料,纸质版全套申报材料(一式一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院部审核盖章)送交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三)项目内容评审

2024年4月18日—4月22日,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内容进行评审,反馈评审意见。

(四)项目上报

2024年4月23日—4月24日,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组织终审、上报省教育厅。

四、其他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各院部(处室)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五、其他

(一)请严格按照文件通知的各个时间节点安排各项工作。

(二)联系人:呼雅丽;联系电话:84825116,17743002330

(三)纸质报送地点:善教楼905室,电子材料报送邮箱:ccyzkyc@126.com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4年3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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