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

处 长

1、熟悉和掌握国家招生、就业政策法规,起草有关文件,建立健全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制度。
2、制定处室发展规划、部门工作计划、总结,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政治学习,不断提高部门人员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
3、负责组织接待上级部门指导、检查工作,关系单位的交流活动,处理涉及本部门信访有关事宜。
4、负责组织对教育资源、办学条件、人才市场需求的调研、论证。
5、编制、报批、落实招生计划,根据近年来生源及各专业报到情况,对各省科学地投放招生计划和文、理科专业比例。
6、制订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定宣传时间、步骤、范围、宣传的方式、经费)。
7、组织实施录取工作(高专网上录取、五年制高职和3+2转录注册)。
8、负责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
9、负责联合办学的管理(规定联办学校的最低录取线、严格执行增加计划的程序、联办学校按规定上报录取单、办理转录交接手续、及时催缴学费)。
10、主持召开就业工作会议及就业情况上报的核定。

副处长

1、协助处长起草、拟定学校就业工作方案、总结,就业工作有关制度等材料。
2、负责学校就业课程、就业讲座、就业咨询的安排、就业指导材料编写,培训、考核系(部)专、兼职就业工作人员。
3、组织实施毕业生就业宣传等工作。
4、负责各省、市人事部门和有关用人单位联系、协调关系,宣传毕业生资源,搜集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
5、负责建立、管理和完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
6、指导大学生就业、创业协会开展工作。
7、负责“三支一扶”工作的组织、上报工作。
8、组织系(部)毕业生跟踪调查和就业工作调研,了解毕业生就业和发展情况,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反馈制度。
9、负责审核毕业生生源及有关毕业生就业情况的上报工作。
10、负责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干事

1、协助处长完成招生计划网上的制作及录取工作(包括3+2的转录)。
2、负责计算机、网络的管理与维护。
3、负责招生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上报。
4、负责毕业生报到证的打印及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档案的交接、托管、发放工作。
5、负责处内各类活动照相、录相、场地布置、资料的整理、印信管理、处内大事记、会议记录、文书档案整理、立卷、归档。
6、负责处内固定资产登记、上帐、日常维护及安全四防工作。
7、完成处长、副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干事

1、联络、巩固招生、就业市场,扩大生源,搜集就业信息,推荐毕业生。
2、结合专业需求、课程设置,调研、反馈、毕业生走向及就业市场需求。
3、负责招生、就业宣传的具体工作。
4、负责处内对外接待、联络的具体工作。
5、完成处长、副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版权所有: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1)互联网信息中心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吉ICP备090026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