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建行杯”第七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6

各院部: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根据《关于举办第七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吉教高[2021] 10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参加“建行杯”第七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一、参赛对象

2021年“优尼普瑞杯大学生创新创业校赛获奖项目团队和近三年省、市、校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团队均可预报名。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二、参赛报名

6 月 18日16:00前,各院部将参赛报名表(附件1纸质版)、报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项目PPT演示文稿、项目计划书(附件3)或1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董凤鸽处,联系电话:84825233。

   三、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及参赛要求详见上级文件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省赛。

请各参赛项目团队,认真阅读上级文件,结合自身项目情况选适合自己的赛道参赛。

 

 

教务处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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